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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轨道交通1、2、3、4、8号线工程车辆维保项目(****点击查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轨道交通1、2、3、4、8号线工程车辆维保项目(****点击查看),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长****点击查看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市轨道交通1、2、3、4、8号线工程车辆维保项目(****点击查看)。
2.2 项目地点:**省**市。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对****点击查看1、2、3、4、8号线全部工程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维修、抢修及员工培训。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2.5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方)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维修保养能力。
3.2项目经理: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2020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3.3业绩要求:投标方近三年(2022年至今)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至少一项工程车维保或维修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未出现连续亏损,****点击查看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如今年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点击查看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处在**省及**市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方(须附信誉承诺书)。近三年(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