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发布于 2025-08-15
鹰潭****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0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78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1条

立即监控

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8-15 16:53:06 截止时间:2025-08-20

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点击查看5071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16.58万元

专业领域:其他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谈判时间:2025年07月30日上午10:00

5.采购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 评审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报价(元)

成交候选人排名

1

****点击查看

165800.00

1

2

****点击查看**公司

170000.00

2

如公示期内无异议,采购人将确定****点击查看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三、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质疑人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和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等

7.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五、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人不是参加装备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者不是联合体指定牵头方;

2.质疑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者未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时间超出规定有效期限的;

4.质疑书内容不完整且拒不补充完善的;

5.同一质疑方对同一质疑事项提出相悖内容的;

6.质疑事项已经完成处理并书面答复质疑方的;

7.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程序的;

8.其他有关法规文件规定不予受理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某单位

地 址:**省**市

联系方式:彭先生

联系电话:151****点击查看2654

监督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151****点击查看6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金环路318****点击查看中心1号楼11楼1102室

联系方式:宋显松150****点击查看1763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