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电子汽车衡检定装置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25日 16:46 |
开标时间 | 0002年11月30日 00:00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叶浩、缪胧、小林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点击查看316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蕉****点击查看南路6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3-****点击查看395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3-****点击查看316 |
采购包1(电子汽车衡检定专用车):
废标理由:终止评标
采购包1(电子汽车衡检定专用车):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采购人代表: | 金波 |
评审专家: | 黄林铭 、 鄢发根 、 杨琼妹 、 郑李海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电子汽车衡检定专用车:0万元
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在价格符合性审查阶段,**凯****点击查看公司、**曼恩****点击查看公司、**信****点击查看公司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小企业价格扣除部分上传分项报价,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3.1各投标人需针对《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内容进行分项报价,报价中须体现所投产品(牵引汽车、计量检衡半挂车、叉车)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总价等,并在中小企业价格扣除部分上传分项报价(格式自拟),未按要求进行分项报价视为无效投标。”的规定,以上投标人价格符合性审查均不通过,因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按废标处理。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蕉****点击查看南路64号
联系方式:0593-****点击查看3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联系方式:0593-****点击查看31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叶浩、缪胧、小林
电话:0593-****点击查看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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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