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购置城管执法车辆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购置城管执法车辆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于 2025-08-19
一、功能及要求:


车辆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上限单价(元)

上限单价总价(元)

1

多用途货车

4

114000.00

456000.00

合计: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陆仟元整

456000.00

注:表中“上限单价”为裸车价、车辆购置税、车辆第一年的保险费之和。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标的名称

参数要求

备注

1

多用途货车

★1.车辆类型:多用途货车

★2.燃油类型:汽油

★3.变速箱形式:8AT自动

★4.驱动形式:前置后驱 两驱

★5.发动机排量:≥1990 ml

★6.发动机功率:≥150 kw

★7.总质量:2000kg≤总质量≤2650 kg

8.轴距:≥3100 mm

★9.整车尺寸:5000*1800*1600≤整车尺寸≤5500*2000*1900mm

★10.货箱尺寸:1400*1400*400≤货箱尺寸≤2000*2000*600mm

11.座位数:2+3 人

12.油箱容积:≥70 L

13.制动:四轮碟刹

14.车座材质:仿皮

15.其他配置:10寸多功能触摸显示屏+倒车影像

16.备胎规格:全尺寸备胎

备注:

1、参数中“≥”是指大于或等于,“≤”是指小于或等于。

2、标注有“★”号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应加以注意,对此类条款当中任何一条有负偏离或缺漏项,在评标时视为无效投标。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并具备验收条件。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交货方式:成交供应商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一)产品运输、保管、保险及安装调试

1.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1 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 成交供应商须加强安装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人员须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 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2.3 项目安装调试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和专用工具与设施,均由中标方免费提供。

2.4 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5 安装调试完毕,成交供应商自行检测合格后,方可申请采购人进行验收。

(二)质量保证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的(所有零配件、专用工具等)原厂产品,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符合国家质 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所投产品主要部件生产许可证,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所投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专利权。

(三)售后服务要求及质保期

1、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现场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2、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故障服务受理,接到用户要求后应立即做出回应,服务响应时间小于3小时。

2)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的售后服务通知,成交供应商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以内提供解决方案,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成交供应商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如成交供应商未在约定时限内派人维修,采购人有权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必要时提供替代车辆以满足采购人应急抢险所需。

3、成交供应商应派专人上门进行售后维修服务且具有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证书。

4、“三包”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服务单位,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四)技术培训

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汽车操作、保养、维修,能及时排除一般 故障的程度。

六、验收标准:

1、 成交供应商负责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安装、培训、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2、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采购文件技术要求提供的性能指标、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履约验收。

3、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重新供货直至合格,有关重新供货、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一、结算方法

1、付款人:****点击查看(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全部货到并验收合格后18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90%,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 10%。采购人在支付每笔合同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3、支付说明: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参数要求进行响应并报价,并负责所有办理车辆上牌的相关手续及各项费用。并承担含包含购置税和车辆第一年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且车牌牌照需为“**市牌照”。项目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提供数字化售后服务平台服务的能力。

2、车辆要求

(1)提供的车辆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手续完备的产品;

(2)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需保证提****点击查看车管所办理正规上牌手续,无隐性收费,所有功能不得出现二次收费情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供应商所投标的车辆必须是国家工业和****点击查看发改委)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列明的车型。

3、知识产权: 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备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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