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比选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机构的公告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比选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机构的公告

发布于 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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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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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11 20:29

为切实保障我局公务车辆运行安全,规范公务车辆维修保养,严控公务车辆运行经费支出,现拟公开比选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采购内容:满足我局公务车辆维修需求,各项维保质量、技术要求符合汽车维修技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规定。

服务周期为3年,合同每年一签,每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直至3年服务期满。视服务情况,我局有单方面无偿随时终止合同的权力,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资格要求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近3年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等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日常养护、车辆维修、年检代办、紧急救援等业务,应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车辆维修资质、专业人员资质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近3个月纳税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及承诺函。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取消投标资格。

(二)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3年内)承接过不少于3个(含)同类型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资料递交

(一)投标资料

1.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比选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法人参与请忽略)。

3.本公告第二部分“资格要求”中所涉相关材料。

4.公务车辆维修报价单。

(二)递交方式

以上资料请依次胶装盖章并加盖骑缝章后密封,封面需注明:****点击查看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比选材料、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于2025年9月17日9:30-18:30递交至**市**区林聚路31号,****点击查看办公室(主楼一楼106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比选办法

本次比选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比选,综合得分前2名确定为本次比选中标机构,并在****点击查看微信公众号公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91-****点击查看228,139****点击查看2875

特此公告。

附件:1.评分细则

2.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报价表(含工时费)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两个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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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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