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选取车辆定点维修商项目
二、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原因:重新发布采购公告,修改招标文件,延期开标
更正内容1:
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更正为:见附件。
更正内容2:
原招标公告中项目概况第4条:“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更正为:“※4.本项目第 1 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执行。”
更正内容3:
原招标公告中: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点击查看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更正为: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点击查看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提交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点击查看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缴纳社会保障证明材料);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维修(含二类)以上资质或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完成备案(提供资质证书或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设置特定资格条件,应当书面说明原因。除国家和军队规定的经营许可、必备资质条件外,不得设置与项目没有直接关系的特定资格条件,不得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注册地或企业规模,不得以特定的证书或奖项作为特定资格等。)
(十)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3:
原招标公告中: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5月13日 至 2025年05月23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8:00 (**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省 **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维修(含二类)以上资质或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完成备案(提供资质证书或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更正为: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05月16日至05月28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市**区。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点击查看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维修(含二类)以上资质或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完成备案(提供资质证书或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填写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盖章扫描发送至采购机构邮箱),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点击查看@qq.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更正内容4:
原招标公告中: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6月05日 10: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5日 10:3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市**区-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更正为: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06月10日10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0日10时30分。
(三)投标地点:**市**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材料(已注册的完整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更正内容5:
原招标公告中: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05日 10:3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市**区天润路333号”
更正为: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0日10时30分。
(二)开标地点:**市**区。”
其他公告内容不变。
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助理/孙助理
办公电话:188****点击查看0831 /020-****点击查看1312
地 址:**市**区
四、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孙助理
办公电话:020-****点击查看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