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实施单位遴选公告(二次)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实施单位遴选公告(二次)

发布于 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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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联系人3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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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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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点击查看机关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切实解决干部职工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点击查看拟对林荫大道256号院内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实施单位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新院区院内电动汽车充电服务。

2. 项目地点:**区林荫大道256号。

3. 项目内容:在****点击查看新院区院内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提供充电服务,并负责后期维护和安全管理。

4. 项目规模:拟安装9个充电桩(18个充电位)具体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安装1台1000kVA箱式变压器。

5. **期限:5年。五年后无服务异常,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续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无违法、违规、违约记录。供应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记录。

5.具有良好的信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 具备充电桩建设运营相关资质;

8. 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本项目均不接受中标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转包、分包。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 报名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接受任何报名及遴选资料)

2. 报名地点:****点击查看(林荫大道256号)行政楼305招标办。

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和电子邮件报名。

4. 报名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证明资料及遴选材料。

四、遴选程序

1. 资格预审:****点击查看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方可参加遴选。

2. 现场踏勘:报名单位需提前与****点击查看联系人联系,开展现场踏勘,了解项目具体情况。

3. 提交资料:报名单位需根据项目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4. 专家评审:评审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点击查看将组织工作人员,在行政办公楼409会议室对各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5. 结果公示:遴选结果将在****点击查看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五、遴选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遴选(综合评分法)

(1)若第一轮应标人小于三家的,医院将对本项目进行二次公告,具体以二次公告内容为准;

(2)若连续两次遴选时限内,若仅有两家合格响应单位的,我院将不再发布第三次公告,直接从两家响应单位中遴选中标单位,若仅有一家合格响应单位,我院将直接确定其为中标候选人;

(3)遴选评审后,如成交单位放弃中选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我院可以从资格审查合格的其他响应单位中采用原评审方法,****点击查看小组确定成交单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潘老师

联系电话:0719-****点击查看342

联系地址:****点击查看256号招标办、总务科

七、其他

1.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点击查看所有。

2.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doc

2025年6月10日

附件(1)
附件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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