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评标专家评价考核办法》(黔发改法规〔2024〕42号)相关规定,对冯*玲等评标专家进行了扣减分(详见附件)。扣分情况已于2024年12月5日至12月9日进行履职行为评价建议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申辩)。根据《**省评标专家评价考核办法》第九条相关规定现将评价结果进行公告,公告期: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6月11日,期满后转为后台保存。
附件:****点击查看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履职行为评价结果公告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履职行为评价结果公告
序号 | 专家姓名 | 评标评审地点 | 评标时间 | 评标评审项目名称 | 履职行为情形 | 行为类别 | 考核扣减分值 | 记分周期考核得分 | 履职行为考核评价生效日期 | 考核得分运用 |
1 | 冯*玲 |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 2024年12月2日 | ****点击查看建设项目 | 《**省评标专家履职评价标准(一般不良行为情形)》第1项“迟到15分钟以内的。” | 一般不良行为 | 5 | 95 | 2024年12月10日 | 正常参评 |
汪*义 |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 2024年12月2日 | ****点击查看煤厂管道安装工程 | 《**省评标专家履职评价标准(一般不良行为情形)》第2项“迟到超过15分钟不足60分钟的。” | 一般不良行为 | 10 | 90 | 2024年12月10日 | 正常参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