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竞买人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竞买人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买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保证内容: (一)意向受让方应自行确认其符合购买资格,确保车辆过户无障碍。 (二)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 (三)《二手车买卖合同》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将交易价****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账户。 三、处置方式: (一)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二)意向受让方出现:1、违反竞价规则;2、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3、因意向受让方原因导致报价价格异常等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赔付至转让方(或根据转让方书面意见处置)。未及时签订合同的,转让方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转让。转让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三)竞买人在报价过程中须谨慎、理智地进行报价,因竞买人报价价格错误或竞买人报价明显不符合逻辑,导致项目未能最终成交的,相关竞买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点击查看交易所相关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按项目委托方意见处理。 (四)其他情况下****点击查看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点击查看.cn/jscq/2024-01/02/article_20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2295093.shtml)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