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招标)丽水港青田港区温溪作业区(浙西南江海联运中心港)一期工程剥离物处置供应商预选库增补征集与重新招标同步实施的说明及调整公告

(自行招标)丽水港青田港区温溪作业区(浙西南江海联运中心港)一期工程剥离物处置供应商预选库增补征集与重新招标同步实施的说明及调整公告

发布于 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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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侨乡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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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港区温溪作业区****点击查看中心港)一期工程剥离物处置供应商预选库增补征集与重新招标同步实施的说明及调整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为保障**港**港区温溪作业区****点击查看中心港)一期工程建设进度,有效解决前期招标流标问题,本次剥离物处置“供应商预选库增补征集”与“重新招标”工作将同步启动、并行实施,而非采用“先完成入库再启动招标”的模式。现就两项工作的时间衔接、招标公告期合规性及具体安排重新明确如下,确保各环节符合法定要求,保障潜在供应商合法参与权益:

一、同步实施

本次工作以“保障工程连续性”为核心目标,同步推进“供应商预选库增补征集”与“重新招标”:原供应商预选库内保留的2家有效供应商(已具备参与招标资格),可直接启动投标准备;同时通过“供应商库增补征集”增补新供应商,新供应商经审核入库后可即时参与本次招标。两项工作共享同一招标流程,不存在“入库结束后才启动招标”的先后顺序,因此不影响招标公告期的合规性。

二、供应商预选库增补征集具体要求

(一)报名资格要求

1、基本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企业;(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道路货物运输(须持有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 “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无资质要求);(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 9% 税率的建筑服务或运输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近6个月内开具的税务证明);(4)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2、专业能力(1)运输能力:自有或租赁≥15台四轴重型自卸车(提供车辆清单及权属证明,如行驶证复印件或租赁协议),车辆需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需在剥离物转运前或同时提供消纳场地准确信息(地址、经纬度、电子地图定位等),确保可追溯,消纳场地信息虚假需承担全部法律。(2)处置能力:提供与有效消纳场签订的《剥离物处置**协议》及《建筑垃圾处置(消纳)证》《土地权属证明》,或提交环保合规承诺函。业绩要求:近3年内至少完成1个类似项目(剥离物处置或运输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3、信用要求1、申请单位须提供《无违法违规信用记录承诺书》,同步提交“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点击查看.cn/)信用查询记录截图(无法查询的仅提供承诺书即可)。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报名。(二)报名材料清单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加盖公章);5、车辆清单及权属证明(加盖公章);6、《剥离物处置**协议》或环保合规承诺函(加盖公章);7、近 3 年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8、“信用中国” 信用报告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截图(加盖公章);9、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供应商名称 + 项目名称 + 剥离物处置类”);10、《廉洁**承诺书》(条款参照申请表);11、供应商基本信息表(格式参照申请表);12、责任划分承诺:需承诺“****点击查看负责剥离物装车及初步分类,供应商自行承担运输、处理及消纳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承诺内容参照申请表);

(三)时间节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25日12时00分(逾期递交的报名材料一律不予受理;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邮寄过程中产生的延误、丢失等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审核与入库公示:报名截止后,我司将尽快完成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新入库供应商名单将在“**市公共**交易网(**)”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三、重新招标具体安排(依据公告期起算规则)本次招标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9月15日)起正式启动,招标公告期以本公告发布日为起始点,至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一)时间节点(含公告期说明)1、招标公告期起算日:2025年9月15日(即本公告发布之日)。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0日(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原供应商库内保留的供应商及新审核入库的供应商,均可在此期间领取。

3、需特别说明的是,原供应商库内保留的供应商,以及符合条件且完成新审核入库流程的供应商(新审核入库并非指先完成入库再进行此次领取动作,而是指满足条件且正在审核或已完成审核可纳入库的供应商),均可在此期间领取相关材料。

4、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 9 时 30 分(逾期送达的招标文件将被当场拒收,供应商不得参与后续评审)。5、开标时间及地点:与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 9 时 30 分)、地点(**县**街道**东路 147 号****点击查看 6 楼会议室)完全一致;若递交截止日为法定休假日,将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号)规定,顺延至节后工作日。(二)招标文件领取与递交要求1、领取方式:凡通过供应商库增补征集审核的新供应商,及原供应商库内保留的 2 家有效供应商,需凭“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点击查看(**县瓯南街道水南村**寺路21号5楼)领取《剥离物处置发包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2、递交要求:需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时需配合工作人员完成身份核验及材料签收,且需在开标前到场签到,逾期未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四、其他事项

1、未响应供应商处理:原入库但未响应首次招标的供应商(****点击查看**公司),已按规定退出预选供应商库,不得参与本次及后续同类项目。

2、监督与公示:本公告同步在 “**市公共**交易网(**)” 发布;新入库供应商名单将公示3 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若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造假行为,将取消其参与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同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五、联系方式

1、发包人:****点击查看,联系人郑杰,联系电话 159****点击查看9910,地址:**县**街道**东路 147 号;

2、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联系人吴海燕,联系电话 0578-****点击查看199,地址:**县瓯南街道水南村**寺路 21 号 5 楼。

附件1 剥离物处置入库申请资料

2025 年 9 月 15 日附件1 剥离物处置入库申请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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