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装备制造产业发展中心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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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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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鑫晖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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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中心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拟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具体公示内容为:

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年产20万吨建筑材料加工项目

二、建设地点:**省**市**荫营镇三都村南侧0.35km处(E113°33′57.380″,N37°57′44.691″)

三、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点击查看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在**省**市**荫营镇三都村南侧建设20万吨建筑材料加工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0%。占地6878㎡。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括生产车间;辅助工程包括办公区、危废贮存间、循环水池、事故水池、车辆清洗平台、初期雨水收集池;公用工程包括供电、供水、供暖;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的治理措施等。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为有效控制施工扬尘,需严格落实洒水抑尘、物料覆盖、车辆冲洗及密闭运输等措施,严守“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并执行《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是生产工序产生的粉尘、物料装卸及堆放产生的粉尘和运输扬尘。本项目生产工序所有产尘设备均位于封闭厂房内,设置集尘罩及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物料装卸与堆存均在封闭库内进行,并辅以干雾抑尘、洒水及密闭输送等综合措施;通过限制汽车超载、设置车辆清洗平台及对厂区道路硬化等减少运输扬尘。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设备冲洗水、生活污水。

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均不外排。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洗砂废水、汽车轮胎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全部回用于厂区抑尘洒水;洗砂废水经浓缩池及循环水池处理后全部回用,并配备事故水池保障应急贮存;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初期雨水依托现有500m3收集池及导流渠收集,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和交通噪声。定期对机械设备维护和保养、合理布局施工现场、严格施工时间等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和运输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定期检修及维护设备、强化行车管理等降低噪声。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收集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除尘灰、淤泥、废润滑油。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一般固废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或外售;废润滑油的贮存、管理和转运应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标准。

七、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3-****点击查看516

通讯地址:阳****点击查看园区综合办公楼

邮 编:04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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