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贺州第二高级中学学生宿舍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质疑函的答复书(贺采复[2025]15号)

贺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贺州第二高级中学学生宿舍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质疑函的答复书(贺采复[2025]15号)

发布于 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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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法定代表人:刘富灵

委托代理人:谭文婷

地址:****点击查看县县城工业区8层****点击查看基地8楼801室)

联系方式:186****点击查看4592

你公司5月19日邮寄****点击查看学生宿舍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HZZC2025-J1-990083-HZSG)的质疑函收悉,质疑事项涉及到技术参数问题,我中心当日将质疑函转交采购人,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设置不合理,参数设置未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具有品牌倾向性(详见质疑函)。

质疑事项1答复: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质疑函应当包括事实依据。质疑人所列举的品牌、型号作为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属于以不合理的参数条件设定限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经采购人核实,一是采购文件中技术参数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进行设置;二是采购文件中“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所涉及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只是作为参考,参数中均标有≥或≤符号,并未特指某品牌参数,不存在倾向性、排他性;三是市场竞争性充分,符合该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的品牌至少有三家及以上。

综上,质疑事项1不成立,本项目依法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点击查看财政局投诉。****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函复。

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集中采购机构:****点击查看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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