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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于2025年09月02日 发布了2025-JL10-W1010****点击查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为:验收要求
物资履约验收,其方式、程序、内容和验收标准等事项,按甲方规定执行。
□(一)首件或首批检验
乙方未生产过的产品,以及最近连续2年未生产过的产品,应当进行首件或者首批产品质量检验,即为首检。通过首检的产品,方可投入批量生产;未通过首检的,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第二次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批量生产。第二次检验仍未通过的,甲方有权取消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按照采购合同应当进行首检,乙方未申请首检且直接投入批量生产的,或者首检以及二次检验未通过但乙方擅自投入批量生产的,甲方将取消或解除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出厂检验
√1.乙方自行出厂检验。
物资在出厂前,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和事项自行对其质量进行检验。出厂检验合格,乙方出具质量合格证,或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并在交货时向甲方提交。
□2.甲方参与出厂检验。
(1)物资交货前,乙方应**甲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免费为甲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
(2)甲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物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有权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整改,由此增加的费用或造成的延误由乙方负责。
(3)甲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物资质量的确认,不影响乙方交货后甲方依照合同约定对物资提出质量异议或退货的权利,亦不免除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对物资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3.甲方监造
(1)在物资的制造过程中,甲方可派出监造人员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物资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监督生产、作业的进度和质量等情况。采用甲方监造的,乙方应予配合。乙方应免费为甲方监造人员或者被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
(2)甲方监造人员或者被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在监造中如发现物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乙方应予以整改,由此增加的费用或造成的延误由乙方负责。
(3)甲方监造人员或者被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物资的监造,不视为对物资质量的确认,不影响乙方交货后甲方依照合同约定对物资提出质量异议或退货的权利,亦不免除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对物资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甲方监造过程应形成书面记录,由乙方签章确认。
乙方自行出厂检验,或甲方参与出厂检验,或甲方监造,物资的编目编码、打码贴签应符合上条要求。
4.出厂检验的其他要求: 。
√(三)到货检验
1.物资交付后,甲方应在现场检验外包装、合同号、箱件数、收货单位名称、品名、货号、批次及相关资料;检验物资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外观、技术资料、出厂日期、出厂编号、物资编目编码、打码贴签等。涉及进口产品的,乙方应出****点击查看海关出具的检验证书。
2.到货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乙方应自费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到货检验。
3.在到货检验中发现的物资的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乙方负责,乙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4.在到货检验中,甲乙双方应共同签署检验报告,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5.到货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物资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的物资质量问题,亦不能免除或影响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对甲方负有的包括物资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到货检验的时间为: 。
7.到货检验的其他要求: 。
√(四)安装、调试
1.到货检验完成后,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应对物资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
2.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或造成物资损坏的情况,乙方应承担责任。
3.甲乙双方应对物资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进行记录。
4.物资到货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日内完**装调试。
5.安装、调试的其他要求: 。
√(五)检测
1.安装、调试完成后,应对物资进行检测,以确定物资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指标。检测应按照下列方式进行:
√(1)甲乙双方共同对物资进行检测,如在检测过程中发生争议,另行约定由第三方专业机构检验。
□(2)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物资进行检验。
第三方专业机构应出具检测报告,检验结果对甲乙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点击查看检验所发生的费用由 承担。
2.由于乙方原因物资在检测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指标,则乙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物**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再次进行检测。
3.由于乙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指标时,为乙方进行检测的机会不超过 1 次。如果由于乙方原因, 1 次检测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指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检测期间,甲乙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物资的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指标的,应如实记录原因及处理情况等。
5.检测的其他要求: 。
√(六)验收
1.符合下列情形,甲乙双方签署物资验收证书:
(1)物资在检测中达到技术性能指标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检验合格。
(2)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接的配套服务或伴随服务,经甲方确认已经完成。
2.甲乙双方应在检测完成或收到第三方专业机构检验报告后7日内签署物资验收证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日期为签署物资验收证书的日期。物资验收证书分批次签署的,最后一批物资验收证书签署日期为验收日期。
3.物资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办理物资交接手续,物资转入运行、使用、维护阶段。
4.验收的其他要求: 。
其他内容不变
2025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