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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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
标的名称 | (2025)1423****点击查看报废资产(罚没车辆12台)转让 | ||
是否国资 | 国资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电话 | 024-****点击查看6102 |
资产描述 | ****点击查看报废资产(罚没车辆12台)转让 |
实物类别 | 废旧资产 | ||
标的名称 | (2025)1423****点击查看报废资产(罚没车辆12台)转让 |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 / **市 / **区 | 数量 | 12 |
现场查勘安排 | 现场踏勘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星期三) (请意向受让方携带公章前往踏勘) 踏勘地点请致电:139****点击查看1606,联系人:杜先生(踏勘日前须提前电话预约,否则不具备踏勘资格。电话受理时间:踏勘日前工作日早9点至晚4点半,其余时间恕不受理)现场每人仅可以代表一家意向企业进行踏勘及领取踏勘材料。踏勘后请意向受让方于2025年7月24日(星期四)16点前在沈交所网站(www.****点击查看.com)上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需上传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如信息披露周期内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每轮延展周期内的第4个工作日为现场踏勘日。 |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 ||||
转让底价 | 8.712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转让标的挂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第4个工作日为现场踏勘)。 2、参与竞价方应在竞价前,先交纳挂牌价格的100%竞价保证金,并同意接受受让协议条款及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则有权参与竞价。最高出价者为最终受让方,并以其承诺的最高价为成交价。 3、意向受让方在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其余价款(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及交纳施工保证金5万元(由受托处置方指定账户收取)后,在规定期限内由产权方与受让方完成此项资产交割。 4、如因受让方原因,自竞价结束之日起超过10个工作日未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及未付清余款,将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购买,已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另外,产权方有权将转让标的另行挂牌转让。 5、受让方承担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3000元,****点击查看公司提供发票)、交易手续费、拆解费用、运输费用、税费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6、受让方支付的标的价款全部****点击查看交易所账户,产权交易所将款项转至****点击查看**公司指定账户(本项目不提供任何发票)。 7、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并支付余款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必****点击查看停车场地装卸、运输出库;整个过程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并由受让方负责在装卸、运输过程中相关环节的一切安全责任。 8、施工要求:每台报废车辆需受让方出具商务部认定的《机动车回收证明》****点击查看车管所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所有施工要求都作为退还施工保证金的必要条件。 9、此次处置报废车辆数量、规格、型号、完整程度等状况均以实物为准,产权方与受托处置方(****点击查看**公司)及****点击查看均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10、本公告等规定和文件,均作为合同(协议)的有效附件,并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项目在披露期间,可能发生项目内容变更、中止、终结等情形,竞买人须自行关注沈交所网站发布的信息。 | |||
重大事项披露信息 | 无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资质条件:****点击查看商务厅下发的《关于贯彻〈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实施意见》(即:辽商〔2020〕33号文件)的通知规定,该资产的交易对象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是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且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企业。 | |||
保证金设定 | ||||
保证金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8.7万元人民币 |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银行转账 | |||
处置方式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接受公告转让条件及要求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直接受让;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
挂牌信息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延展,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同意按公告转让条件直接协议转让) | |||
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 |
起始价(元) | 87120 | 加价幅度(元) | 1000 |
是否起始价报价 | 是 | 限时报价周期(秒) | 120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2025-07-17 14:05:42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2025-07-25 10:10:00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查看**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点击查看 | ||
批准文件名称 | 资产处置说明 |
项目附件材料 | 现场踏勘确认书模板.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