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城市管理局环卫特种作业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睢宁县城市管理局环卫特种作业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发布于 2024-12-1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环卫特种作业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行政区域 睢**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16: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点击查看开标室【睢**睢城街道中央大街与红光路交叉口东南150米】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26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点击查看开标室【睢**睢城街道中央大街与红光路交叉口东南150米】
预算金额 ¥8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丹丹
项目联系电话 150****点击查看7366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睢**青年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召139****点击查看8958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睢**睢城街道中央大街与红光路交叉口东南150米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丹丹150****点击查看7366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环卫特种作业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查看【睢**睢城街道中央大街与红光路交叉口东南150米】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 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环卫特种作业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压缩车、封闭车、雾炮车等环卫特种作业车辆(约70辆)维修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整车及各级维护和小修、保养、维护救援和专项改装、内装饰工作,并免费提供救援、搭火、充电、检测服务事故车维修、外环区以内免费拖车(新购车辆免费保养维护除外)。

(注:本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对象:****点击查看环卫特种作业车辆。)

标段划分:共分1个采购包。

履约地点:睢****点击查看范围以内。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市汽车维修企业二类资质。(2)经营场所位于睢****点击查看范围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6日 至 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查看【睢**睢城街道中央大街与红光路交叉口东南150米】

方式:电子邮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开标室【睢**睢城街道中央大街与红光路交叉口东南150米】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6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开标室【睢**睢城街道中央大街与红光路交叉口东南150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12月26日14点00分(**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14点30分(**时间)
3.响应文件的接收地点:****点击查看开标室【睢**睢城街道中央大街与红光路交叉口东南150米】
(二)询问和质疑
1.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公司提出质疑。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质疑接收人:王工 联系电话:150****点击查看7366
地址:睢**睢城街道中央大街与红光路交叉口东南150米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睢**青年路

联系方式:王召139****点击查看89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睢**睢城街道中央大街与红光路交叉口东南150米

联系方式:王丹丹150****点击查看7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丹丹

电 话: 150****点击查看7366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