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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对****点击查看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进行通告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为保障****点击查看公务车辆的正常使用,规范故障维修、配件更换等,确保日常医疗应急救援工作,现需购买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供应商。
二、商务要求
1.本次招标内容为****点击查看公务用车维修服务项目,维修服务对象是指****点击查看使用的3车辆及服务期内新增用车实施,车辆检测、维修、保养、护理、定损等服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应具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 应具有一类机动车维修资质或二类机动车维修资质。
2.3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及“信用**”(http://xyjm.****点击查看.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5本次采购的服务对象为医疗卫生机构,投标人在价格上应予以充分的优惠,提供优质的服务;
三、服务要求
1.有专业的技术队伍,维修设施设备配备齐全,有完善管理制度。
2.****点击查看门市市区内24小时免费拖车服务,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提供接送维修服务(不另行收费);提供车辆维护技术指导。
3.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将维修工时单位、维修工时定额、附加管理费收费比例和服务承诺等资****点击查看接待处公布;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内容包括车辆基本情况记录、车辆技术状况等级鉴定(年审)记录、车辆检测记录、其它应当建档的内容;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内容包括:车辆维护、汽车大修、总成修理、汽车小修、汽车专项修理、二十四小时拖车、代办车辆年审、维修服务费用记录和其它应当建档的内容。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服务费用
1.1公务用车维修费用包括工时费和零配件费用。
1.2工时费=工时单价×工时。
“工时费”通过上述公式作简略计算而确定。
“工时单价”应当根据投标人的规模、档次、技术水平、社会物价情况和国家有关政策来核定,投标人应当结合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提供附件确定本单位的工时单价,并在投标文件中报出。
“工时”是指维修项目的工作时间(工作量),主要取决于车型构造、作业项目、工艺设备、工人熟练程度及管理等因素。“工时” ****点击查看门市****点击查看协会《**市汽车维修工时定额》(江交协[2013]45 号)的内容执行。
1.3零配件费用=零配件进货价格+附加管理费。
零配件进货价格应当做到公开、透明、真实。
附加管理费=零配件进货价格×附加管理费收费比例。附加管理费是指投标人在零配件进货价的基础上,向送修单位按一定比例收取的管理费,包括了税费和利润等。附加管理费收费比例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报出。
1.4中标供应商应当设立结算专户与采购人就维修款进行结算, 并提供相关的结算单据。
2.支付方式
2.1按实际产生费用结算,每月度结算一次。
2.供应商向采购方申请付款时,需先向采购方提供相当于采购方付款金额的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供应商合同名称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3.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8000.00元,投标工时单价最高限价为15.00元/工时,附加管理费最高限额为20%,附加管理费及工时单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本项目提供货物总额累计达到预算金额28000元或项目服务期满二年,则合同自动终止。中标人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六、资料提交要求
有意向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按照以下格式进行线上报名:
(一)项目报名单
项目报名单 | |||
报名项目 | **市**区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项目 | ||
供应商名称: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邮箱: |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名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点击查看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信用证明文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报名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三)线上报名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3月17日早上8:00-下午17:00(五个工作日****点击查看保障部邮箱。
****点击查看保障部邮箱地址:****点击查看@163.com
(五)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七、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二)现场开标时间:2025年3月24日上午11时。
(三)现场开标场地:**市**区礼乐三路200****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中心4楼会议室。
(四)现场开标要求:供应商在收到采购文件后,按照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于开标时间前15分钟到达现场提交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需包含以下资料
投标文件 | |||
投标项目 | **市**区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项目 | ||
供应商名称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20.0分 技术部分50.0分 报价得分30.0分 | |
技术部分 | 总体服务方案 (20.0分), (等次分值选择:0.0;6.0;12.0;2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总体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总体服务方案是否详细、可行、合理等。 优:方案详细、可行、合理,满足项目需求,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有利于项目组织实施的,得20分; 良:方案较详细、较可行、较合理,较满足项目需求,较符合项目实际情况,较有利于项目组织实施的,得12分; 差:方案不详细、不可行、不合理,不满足项目需求,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不利于项目组织实施的,得6分。 注:未提供相关方案的不得分。 |
维修设备配备情况 (2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6.0;12.0;20.0;) | 根据投标人的维修设备配备情况进行评审,包括维修设备的数量、种类、情况等。 1.维修设备齐全满足项目实施需要,有利于保障项目实施的,得20分; 2.维修设备较齐全较满足项目实施需要,较有利于保障项目实施的,得12分; 3.维修设备不齐全、仓库备件不充足,不满足项目实施需要,不利于保障项目实施的,得6分。未配备设备的不得分。 注:需提供设备发票(或租赁合同(若租赁))复印件或设备实物照片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
经营场所情况(10.0分), (等次分值选择:0.0;3.0;6.0;10.0;) | 根据投标人的经营场所情况进行评审,包括项目所在地的厂房(仓库)、停车场等。 优:厂房(仓库)、停车场布置合理,符合项目实际需要,有利于项目组织实施的,得10分;良:厂房(仓库)、停车场布置较合理,符合项目实际需要,有利于项目组织实施的的,得6分; 差:厂房(仓库)、停车场布置较合理,符合项目实际需要,有利于项目组织实施的,得3分。未提供经营场所情况的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 项目业绩情况 (10.0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车辆维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为10分。 注:需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提供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
规章管理制度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3.0;6.0;1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规章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包括管理制度(含管理规章制度、流程规定、价格信息公开规定等)是否健全、人员分工是否明细、岗位职责是否明确进行评审。 优:管理制度健全,人员分工明细,岗位职责明确的,得10分; 良:管理制度较健全,人员分工较明细,岗位职责较明确的,得6分; 差:管理制度不健全,人员分工不明细,岗位职责不明确的,得3分。 注:未提供相关制度的不得分。 | |
投标报价 | 工时单价 (20.0分) | 以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定基准价的价格评分为20分。其他投标报价的得分=(基准价/其他报价)×20。由此算出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 |
附加管理费收费比例(10分) | 以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定基准价的价格评分为 20分。其他投标报价的得分=(基准价/其他报价)×10。由此算出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 |
评分说明:
1、每个评分项目的得分根据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定,满分为该项目的分值。
2、评分可采用百分制,具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确定。
3、总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优先中标。
十、其他事项
1.本采购通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采购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通告。
3.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供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查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5年 3 月 17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电话:0750-****点击查看119(**市**区礼乐三路200****点击查看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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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