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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拟对一辆小型车辆(车辆状况以现场实物为准)以公开询价方式进行处置,特邀意向购买单位或自然人参与报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处置车辆基本信息
车辆名称 及规格型号 | 数量 | 登记日期 | 已行驶里程(公里) | 存放地点 |
本田雅阁 HG7203BBV轿车 | 1 | 2023年3月18日 | 102411 | **市**区府东路9号 |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单位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相关事项
1.现场查验:报价人可于2025年4月9日至4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期间,前往**市**区府东路9号查验车辆实际状况。
2.报价要求:报价人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并按询价文件及附件要求,提交完整的报价材料。为确保项目价值得以合理体现,所报价格不得低于《市场价值项目估值报告》所确定的评估价格16813元(详见附件1)。
3.递交内容:严格按照附件2-4的格式准确填写并盖章。
4.材料密封:报价材料应密封完好,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单位需加盖公章,自然人需签字)、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报价材料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5年4月16日16:30(**时间)。
2.递交地点:**市**区府东路9号。
3.逾期送达的报价材料将不予接收。
五、评审及成交
1.我单****点击查看小组对有效报价材料进行评审,以最高报价为主要成交依据。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将综合考虑报价人的资质、经验、信誉等因素确定成交单位。
2.评审结束后,我单位将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成交方。
六、合同的签订及后续事项
1.****点击查看集团办公场所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确定最终成交方。
2.成交方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与我单位签订车辆转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办理车辆过户等相关手续。若成交方未能按时签订合同,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报价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方为成交方,由此而造成的差价损失等均由未按时签订合同的成交方承担。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点击查看办公室
地址:**市**区府东路9号
电话:0513-****点击查看0200
传真:0513-****点击查看1807
联系人:胡女士
附件1:车辆评估报告.pdf
附件2:报价函.docx
附件3:报价单.docx
附件4:授权委托书.docx
****点击查看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