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核认定,张骏达同志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何健等198位同志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现将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8日。
公示期内如对以上公示人员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有异议,请书面向**市人社局专技办或****点击查看提出。
**市人社局专技办联系电话:0556-****点击查看205
****点击查看联系电话:0556-****点击查看099
通讯地址:**市**区棋**路348号
附件: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