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0 15:16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的相关精神和要求,提升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水平,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点击查看发展中心联合市****点击查看支队对****点击查看修理厂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维修企业(M站)进行了核实认定。
经核查,****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维修厂具备汽车故障电脑诊断仪、万用表、红外线测温计、真空压力表、缸压表、烟度计(柴油机)、**汽车维修电子健康系统、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治理专用工位等设施设备,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M站)专用治理工位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完成一、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无机动车维修经营行政处罚,已配备两名以上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治理专业技术人员,已建立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机动车排放尾气排放超标治理服务承诺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治理维修档案制度,机动车检测、治理维护作业流程和作业规范,符合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维修企业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M站认定资质。
本次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1月21日—2025年1月26日,在此期间,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企业存在异议,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点击查看反映。
举报电话:0714-****点击查看167
****点击查看
2025年1月20日
**市M站公示表
公示单位:****点击查看
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址 | 经营范围 |
1 | ****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维修厂 | ****点击查看开发区**村56号 | 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