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民政局车辆维修、保养服务二次竞价项目采购公告

营山县民政局车辆维修、保养服务二次竞价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4-09-12

招标详情

营山县民政局
联系人联系人4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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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0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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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6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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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信息

1、框架协议项目名称:2024****点击查看中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封闭式

2、框架协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3、预算金额(元):2450.00

4、采购需求:

(1) 服务名称: 维修工时费折扣率

数量: 1

服务内容: 1 . 依据《**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本项目车辆维修、保养基准 工时单价为:36元/工时,一类汽车维修企业系数为1.4 ,二类汽车维修 企业系数为1.3;2.供应商实际收取的维修工时费=基准 工时单价*维修项目工时定额*企业 系数*供应商所报折扣率。3. 供应 商所报的折扣率最高不超过50%。4. 维修项目工时定额标准按照《**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 (T/ C QFX 001-2020) 执行。

服务标准: 1 . 依据《**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本项目车辆维修、保养基准 工时单价为:36元/工时,一类汽车维修企业系数为1.4 ,二类汽车维修 企业系数为1.3;2.供应商实际收取的维修工时费=基准 工时单价*维修项目工时定额*企业 系数*供应商所报折扣率。3. 供应 商所报的折扣率最高不超过50%。4. 维修项目工时定额标准按照《**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 (T/ C QFX 001-2020) 执行。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服务人员组成:

序号 服务人员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1 1.人员组成: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质 量检验人员、业务接待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2.人员要求:(1) 技术负责人员应当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2) 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汽 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 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并持有与承修车型种类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3) 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各类技术人员的配备要求按照《汽车维修开业条件》 (GB/T16739) 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024****点击查看中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编号:****点击查看)的入围供应商及其在框架协议中载明的委托的代理商。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本次供应商报价根据框架协议约定,最高限价为: 2450.00元。

2、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二次竞价规则

1、报价规则

(1) 供应商的报价应为单价或是优惠率。

(2)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协议限价。

2、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 成交规则:在响应时间内报价有效且符合竞价需求的,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2) 终止规则:在二次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无符合竞价需求且报价有效供应商的,竞价终止。

五、二次竞价响应时间、地点、要求

二次竞价响应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0:00:00至2024年09月17日 00:00:00

地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方式:供应商在二次竞价响应时间内,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报价

六、交货时间、地点及货款支付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个日历天内。

交货地点:**省**市**县绥安大道1号

货款支付:采购人应在完成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七、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点击查看

联系方式: 139****点击查看5886

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2024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