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向受让方按系统提示完成保证金转账之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的意向受让方账号,进入“个人中心”—“我的订单”进行保证金“确认付款”,确认后订单状态显示为“支付成功”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二、保证内容:
(一)意向受让方应自行确认其符合购买资格,确保车辆过户无障碍。
(二)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 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
(三)《二手车买卖合同》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将交易价****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账户。
(四)意向受****点击查看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受让,****点击查看交易所制定的竞价规则等各项业务规则。
三、处置方式:
(一)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二)意向受让方出现:
1、违反竞价规则;
2、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3、因意向受让方原因导致报价价格异常等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赔付至转让方(或根据转让方书面意见处置)。
未及时签订合同的,转让方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转让。转让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三)其他情况下****点击查看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点击查看.cn/jscq/2024-01/02/article_20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2295093.shtml)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