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车辆牵引系统招标项目国际招标
(预估招标金额见文末)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线路总长约26.1km,共设车站15座(不含已建成6号线支线5.66km,4座车站),全线采用地下敷设,采用盾构工法。一期工程分南段和北段两部分。****点击查看车辆段站,止于双浦站(不含),线路长度约1.86km,****点击查看车辆段站1座。北段起于美院**站(不含),止于**西站站,线路长度约24.24km,设站14座。
区间正线最大坡度30‰(出入段线35‰),最小曲线半径一般情况350m(特殊困难情况300m)。采用宽体B型地铁车辆,车辆的结构形式和性能参数应能满足上条件。线路运营模式满足GOA4标准。
初期配车数为29列4辆编组(编组方式为3动1拖)和4列6辆编组(编组方式为4动2拖),合计140辆;近期为29列4辆编组,31列6辆编组;远期为29列4辆编组,47列6辆编组。
2027年12月**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全线开通(暂定)。
样车经型式试验合格后,再进行量生产。
车辆的交货进度满足项目的要求,首列样车的交货日期为2026年03月(暂定),交货地****点击查看车辆段。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地铁车辆牵引系统 | 29列4编组、4列6编组共140辆地铁车辆所需牵引系统 | 采用永磁同步牵引系统 | 要求牵引系统国产化率不低于5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应为来自中华人民**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轨道****点击查看制造厂;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须有一个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牵引系统项目销售业绩。如该销售业绩中卖方为联合体,则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应为卖方联合体牵头人。该项目业绩须以2019年1月1日之后投标人与最终用户(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或运营单位)签订的销售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联合体协议(如需)为证明,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4-09-28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4-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