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行政执法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第2次)比价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行政执法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第2次)比价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黑龙江省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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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55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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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2025年行政执法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第2次)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78000.0000
需求详情:

1、服务维修及保养项目包括更换火花塞、点火线圈、轮胎、车 辆保养、空调充冷、喷漆、更换减震、护板、防冻液、保养变速箱、刹车系统、轴承系统等常见维修项目。 2、供应商提供24小时服务(含节假日),车辆随到随修,维修 及时,保证所有零配件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维修后需满足甲方 车辆正常行驶。 3、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提供洗车服务;车辆在市区内抛锚,供 应商必须及时派人作急诊流动服务及道路救援等服务,并免收道路救 援费用,**市区内出现故障1小时内到故障现场进行维修,镜泊 湖景区内出现故障原则上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进行维修。 4、为采购人的维修车辆提供原厂配件,保证所有零配件是符合 国家标准。在不影响行驶安全的情况下,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可以 使用原厂之外其它专业厂家生产的配件。 5、对更换的部件提供质保,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技术或更 换的零部件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供应商全部负责。 6、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而**维修期 限时,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作业。

服务周期: 30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1家流标
服务地址:****点击查看**风景区镜泊湖景区
报名开始时间:2025-05-13 14:26
报名结束时间:2025-05-16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联系人: 李军
联系电话: 136****点击查看0063
联系座机: 0453-****点击查看725
四、参与项目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