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朔铁路综合公司(呼和浩特生产指挥中心)机动车辆维修保养、洗车等框架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新朔铁路综合公司(呼和浩特生产指挥中心)机动车辆维修保养、洗车等框架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5-08-29
内蒙****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51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7条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指挥中心)机动车辆维修保养、洗车等框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3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指挥中心)机动车辆维修保养、洗车等框架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点击查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点击查看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点击查看 **羽丰****点击查看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76.650000 61.950000
质量(如有) 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证明、一类、150****点击查看00020、长期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一类、/、2099年12月31日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业绩 1、**市生态****点击查看支队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市生态****点击查看支队、2022年09月21日
2、****点击查看环境局****点击查看分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点击查看环境局****点击查看分局、2022年09月14日
3、中****点击查看区委****点击查看办公室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中****点击查看区委****点击查看办公室、2022年09月27日
4、中****点击查看区委****点击查看办公室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中****点击查看区委****点击查看办公室、2022年12月19日
5、**市生态****点击查看支队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市生态****点击查看支队、2023年11月15日
6、****点击查看草原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点击查看草原局、2024年03月27日
7、****点击查看环境局****点击查看分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点击查看环境局****点击查看分局、2023年11月15日
1、北方****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2024年度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北方****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2024年4月19日
2、**布勒呼****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风电场车辆维修保养、****点击查看**公司、2024年1月5日
3、**京能****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2024年度公务用车及生产用车维修合同、**京能****点击查看公司、2024年2月27日
4、**丰电****点击查看公司汽车维修合同、****点击查看**公司、2024年1月1日
5、****点击查看**公司2024年-2026年车辆维修保养合同、****点击查看**公司、2024年4月19日
6、****点击查看公司2025年度机动车辆定点维护修理及车辆轮胎的更换维修框架协议招标、****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2025年4月29日
7、内蒙****点击查看研究院机动车定点维修服务合同、内蒙****点击查看研究院、2025年4月24日
8、2025年至2026****点击查看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框架协议**、**京能清洁****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2025年1月16日
9、****点击查看医院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合同、****点击查看医院、2024年12月17日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点击查看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杨立科、王晓敏 电话:0471-****点击查看839
邮箱:****点击查看@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点击查看.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点击查看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点击查看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