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于 202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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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17 10:24:49

张超民、沈小焕:

本院受理原告**市东****点击查看服务中心诉你们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1003民初1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点击查看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地址:**市**区镜水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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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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