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联合融资担保股份公司持有的对无锡天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无锡信宝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两笔追偿权债权

无锡联合融资担保股份公司持有的对无锡天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无锡信宝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两笔追偿权债权

招标详情

无锡联合融资担保股份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0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35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0条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持有的对**天华****点击查看公司、**信宝行****点击查看公司两笔追偿权债权

信息时间:2025-09-04

挂牌价:1617.30101

保证金:元

报名开始时间:2025-09-04

报名截止时间:2025-09-30

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持有的对**天华****点击查看公司、**信宝行****点击查看公司两笔追偿权债权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点击查看于2025年8月1****点击查看委员会会议决议通过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5-09-04 挂牌终止日期:2025-09-30
转让方名称 ****点击查看
标的物概况

本次转让债权情况分别如下:

一、对**天华****点击查看公司的追偿债权

债权总额:****点击查看480.42元(截止2025年8月28日)

代偿款本金:****点击查看710.07元

代偿款利息:69770.35元

实现债权费用:0元

二、对**信宝行****点击查看公司的追偿债权

债权总额:****点击查看529.68元(截止2025年8月28日)

代偿款本金:****点击查看559.42元

代偿款利息:108970.26元

实现债权费用:0元

标的债权均为未判决债权,追偿权可能涉及到的相关所有权利一并转让,具体债权金额根据委托担保合同、诉讼后的生效法律文书等确定的金额按实计算。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求实土地房地产****点击查看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求实评咨字(2025)第015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评估基准日 2025-08-28
转让标的评估值 1617.30101
特别事项说明

一、债权担保情况:

1、对**天华****点击查看公司的追偿债权

(1)该笔债权由 ****点击查看集团股份公司 提供保证担保,具体****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查阅相关资料。

(2)抵押物情况:该笔债权由 ****点击查看公司 名下不动产设置第一顺位抵押担保,但该不动产抵押物已被江****点击查看人民法院司法查封;****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查阅相关资料。

2、**信宝行****点击查看公司的追偿债权

(1)该笔债权由 ****点击查看集团股份公司 提供保证担保,具体****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查阅相关资料。

(2)抵押物情况:该笔债权由 ****点击查看公司 名下不动产设置第一顺位抵押担保,但该不动产抵押物已被江****点击查看人民法院司法查封;****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查阅相关资料。

二、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至于受让方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转让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潜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点击查看法院起诉,未获得生效判决,《委托担保合同》约定的年利率24%的代偿款垫付利息****点击查看法院全部支持;转让方对标的债权金额描述存在误差,标的债权的实际金额小于转让方描述;

2、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影响受让方债权的回收与实现;

3、受让方以转让****点击查看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变更诉讼或执行主体时,法院不予受理、不予审理、不予变更、不予执行等致使受让人权利难以行使或落空等;即使变更了主体,受让方可能无法完全受偿主合同约定的债权本息;

4、债权中的抵质押物已被其他案件先予查封,抵质押物的处置存在不确定性;

5、上述两笔债权的抵押合同中明确约定:处分抵押物所得款项对主债权的清偿顺序为:(1)代偿款本金 (2)代偿款利息 (3)逾期罚息、复利 (4)实现债权的费用 (5)担保费(含逾期支付担保费的利息)及其他费用 (6)损害赔偿金 (7)违约金。

三、请独立调查、充分了解、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债权现状和一切已知或未知的风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债权的特殊性、确权的不确定性以及债权清收可能面临的各种困难)。标的债权转让以现状为准,转让方不对竞价标的物权利的完全实现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四、竞买人竞得标的债权后,标的债权的风险转移至竞买人承担,竞买人承担竞拍成功后至标的债权正式转让期间可能发生的任何费用、责任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在转让日前就标的债权所有应付未付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用、差旅费、评估费、公证费、提存费等,即使法律规定应当由转让方承担,竞买人自愿承担该费用。

转让底价 1617.30101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
具体条件

1、债权转让总价款可按以下任一方式支付:

(1)在债权转让协议生效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2)在债权转让协议生效后五日内支付成交价的50%作为首付款,余款于一年内付清,按5%年利率(协议签订时)支付迟延付款利息,如逾期付款自逾期之日起按四倍同期LPR利率计算违约金。受让方需付清全部款项后,方可办理债权交割手续;在付清全部款项之前,转让方仍为标的债权的债权人,仍享有原有债权全部权利。

2、****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收取的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若协议成交,按标的债权成交金额的0.3%收取交易服务费;若以竞价方式成交,在协议成交的收费基础上,按标的债权成交溢价金额的1%收取增值服务费。涉及的其他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正在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并于公告期满日16****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300万元人民币(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点击查看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点击查看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6、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先****点击查看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转让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

③挂牌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8、受让方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及瑕疵可能引发的全部后果均已知晓,转让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损失赔偿责任等在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行使追索权。且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存在瑕疵为由要求解除《债权转让协议》。

备查文件

债权形成的合同、凭据等

其他说明

1、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2、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

3、本公告仅为本次资产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资产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必要的资信证明并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可以在公告期间内至产交所查询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经理
联系电话 0510-****点击查看938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