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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处理厂备品备件采购专有协议****点击查看 )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海油发展-****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海油发展-****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处理厂备品备件采购专有协议****点击查看 | 采购数量、采购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详见: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 | 2025年9月 |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点击查看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点击查看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3)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4)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点击查看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点击查看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等有效证明材料。 4.资质: 5、★贸易商、代理商、制造商要求 贸易商需满足:1)提供经审计近三年财务报表,且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2)自有社保人数≥5人,贸易商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3)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代理商需满足:1)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且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3)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4)具有有效代理证书,且满足资质要求,且不能为项目代理。对不满足要求的或未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代理商,都将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制造商需满足:A. 供应商可参照附件1格式要求提供承诺书,提供证明材料,保证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B. 传统型制造商须满足条件:供应商提供与投标产品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各类生产资质/销售证书(如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如投标产品无国家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各类生产资质要求,可结合投标产品特点在寻源文件中选择性设置下列证明材料:①三体系管理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②厂房、库房证明(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③与标的物相关的生产设备证明(需提供设备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④生产工艺(需提供流程图);⑤检测仪器证明(需提供仪器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⑥组装或加工设备证明(需提供仪器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⑦相关知识产权或专利;⑧其他证明材料。 C. OEM型制造商须满足条件:供应商提供与投标产品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各类生产资质/销售证书(如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如投标产品无国家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各类生产资质要求,可结合投标产品特点在寻源文件中选择性设置下列证明材料(****点击查看公司提供均可):①三体系管理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②代工协议;③相关知识产权或专利;④厂房、库房证明(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⑤与标的物相关的生产设备证明(需提供设备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⑥生产工艺(需提供流程图);⑦检测仪器证明(需提供仪器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⑧组装或加工设备证明(需提供设备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⑨其他证明材料。 D. 集成型制造商须满足条件:供应商提供与投标产品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各类生产资质/销售证书(如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如投标产品无国家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各类生产资质要求,可结合投标产品特点在寻源文件中选择性设置下列证明材料(****点击查看公司提供均可):①三体系管理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②组装或加工设备证明(需提供设备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③厂房、库房证明(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④与标的物相关的生产设备证明(需提供设备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⑤生产工艺(需提供流程图);⑥检测仪器证明(需提供仪器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⑦相关知识产权或专利;⑧其他证明材料。 | |
(2)信誉要求: A、****点击查看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 )。 B、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点击查看.cn)。 C、****点击查看商行****点击查看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D、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E、应答人在《****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F、应答人应在****点击查看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G、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H、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 |||||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应答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已完成的供货业绩。 应答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及验收证明材料。具体包括: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2)合同所对应的结算发票;3****点击查看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 应答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及到货验收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6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点击查看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采办经办人:姓名:李欣,电话:021****点击查看3342,邮箱lixin5@cnooc.****点击查看.cn
技术联系人:姓名:邢晓丹,电话:022****点击查看9511,邮件:ex_xingxd@cnooc.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点击查看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9日
附件:技术要求书和商务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