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乡韵乡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业务用车(皮卡) 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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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4-10
泾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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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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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一、项目编号:

HS-CG-2025-007

二、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业务用车(皮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路1幢

成交金额:145000.00元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询价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点击查看商行新大楼12层、**开发区创业路与琴溪路交汇口恒升科技大厦,联系电话:182****点击查看7325、155****点击查看2106。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商行新大楼12层

联系人:许经理

电话:182****点击查看73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开发区创业路与琴溪路交汇口恒升科技大厦

联系人:郑工

电话:155****点击查看2106

****点击查看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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