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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2025年执法车辆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 ||
品目 | 其他社会服务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8月11日 09:4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8月06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8月11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经办人1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3-****点击查看1266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汇龙镇人民中路51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8****点击查看28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南路30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经办人1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2025年执法车辆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08-06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的第(2)条更正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时须承诺在取得成交资格后10日内至少为本项目配重型专项吊车25吨以上(含25吨)一辆、重型专项清障车30吨以上(含30吨)一辆、中型专项多功能施救车一辆、中型专项施救平板车五辆以上(含五辆)、可以称重150吨以上的移动地磅一台,同时提供上述设备的企业合法购买证明及权属证明,承诺书格式自拟。”
更正事项2:
本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中的设备匹配要求同步更正为“为本项目至少配备重型专项吊车25吨以上(含25吨)一辆、重型专项清障车30吨以上(含30吨)一辆、中型专项多功能施救车一辆、中型专项施救平板车五辆以上(含五辆)、可以称重150吨以上的移动地磅一台,均需办理车辆保险并提供企业合法购买证明和权属证明;每辆清障车设置不少于2个监控探头,一个照前方,一个照后方(可看到后方被拖车辆及周边行车环境),可回放。视频保存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可回放)”
更正事项3: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更正为“2025年08月15日9点00分(**时间)”
更正日期:2025-08-11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汇龙镇人民中路516号
联系人:杨警官
联系电话:178****点击查看2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汇龙**海中路544号鑫磊大厦6楼
联系人:杨劲松
联系电话:0513-****点击查看1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劲松
电话:0513-****点击查看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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