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市生态环境第三方宣传服务省市级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 省级平面媒体包:在全省发行的版面刊发1个整版;新闻客户端宣传不少于8条。 省级法制类平面媒体包:在全省发行的法制类媒体刊发不少于2个整版;制作短视频不少于10个;新媒体号宣传不少于12条。 省级生活类媒体包:全年在省级生活类客户端刊发不少于40篇;依托海报及长图制作新媒体产品不少于5套。 省级广电媒体包:省级广播融媒体传播不少于30次;省级广播电视频道发布报道不少于10次。 省级网络媒体包:客户端设置专题不少于1个;设计长图/H5不少于5个;制作短视频不少于5个;网络端搭建专题不少于1个。 市级平面媒体包:党报刊发不少于5个整版;党报开设生态保护专栏,采写信息不少于18期;新闻类纸媒刊发不少于4个整版;设计海报合集不少于10套;设计长图(H5)不少于20组;新闻客户端刊载发布宣传稿件不少于70条;拍摄短视频不少于5期;制作MG动画不少于1条。新闻类客户端开设生态保护频道,发布稿件不少于80篇;重要节点性活动开展图文直播不少于1场次。 市级广电媒体包:新闻时段发布稿件不少于10条;电视媒体设置生态保护专栏,发布重要稿件不少于60条;开设《生态泉城》电视节目1个,采编不少于50期节目,通过频道全媒体矩阵发布生态环境宣传相关的图文、视频等新媒体推送,不少于50条;拍摄、制作宣传片不少于2部,内参片不少于5部;广播媒体早午时段设置生态保护栏目不少于1个。 | 351 | 否 | ****点击查看 | 项目为预采购,存在项目取消或终止采购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