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政府采购意向

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于 2025-04-18
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产品类别: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发布时间:2025-04-18】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
采购内容: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协议根据年度考评情况,每年签订一次),采取定点维修与现地维修(采购人指定地点)相结合的方式,定点数量2家(分别在**省**市、**省**市)
采购数量:2包
主要功能或目标:通用车辆维修保养服务,主要包括运输车、半挂牵引车、运加油车、大客车、轿车、吊车、运输车等。
需满足的要求:1.提供上门维修服务、紧急维修服务,各地区范围内,维修响应到达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2.故障车辆60公里以内提供24小时道路救援和拖车服务。 3.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免费上门车辆故障检查服务,派出专业人员,随队行动或到指定点提供维修技术保障。 4.中标后须签订《车辆维修保密协议》,并在维修过程采取相应措施遮蔽车辆信息标识,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5.维修企业有义务对招标人单位的驾驶员进行维修知识讲解和培训。 6.维修企业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将送修车辆转送其他企业维修。 7.维修车辆拆换的旧零部件,应退回招标人进行处置,同时向招标人提供图片、视频记录。 8.维修企业严禁以试驾、检验修理质量等各种原因,擅自将招标人车辆驶离修理场所。 9.车辆维修过程中,维修企业严禁以任何名义出现虚增项目、少修多收、巧立名目、多摊工时、虚开发票、弄虚作假等行为。 10.提供优先车辆维修服务,车辆在修时间整车修理不超过10天,总成修理不超过5天。需疑难零配件的特殊车辆维修或事故出险车辆维修,应视筹措配件难易程度或车辆损伤程度,协商确定维修工期。 11.维修厂应具有国家二类以上维修资质,具备维修吊车、越野车、叉车、消防车、救护车、挖掘机等特种车和**、陕汽、重汽、**底盘车能力。 12.投标人应具有能****点击查看车辆厂房,提供现场照片,在服务期限内的租赁合同或自有的房屋产权证明。 13.维修车间机修工位需具备视频监控设备,维修录像随时调取,录像资料至少保存1年以上。
1.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优先使用原厂配件,或4S店配件或同质配件(符合行业标准);更换的附油、轮胎等必须使用主流品牌,符合国家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 2.被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不得再次计价收费。车辆维修完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不能低于中****点击查看运输部2021年8月修订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标准。 3.责任保障期限及车辆质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最新标准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车辆维修质量问题给招标人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定点维修企业负责。 4.车辆返修率控制在5%以内,并建立汽车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 5.维修中发现其他故障,维修企业有义务及时主动告投标人,若须增加维修项目或**维修时间,应书面通知投标人并经投标人同意。 6.维修企业存在弄虚作假、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问题,一经核实招标人有权拒付或追回相应维修费用。 7.质量要求:****点击查看运输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维修标准的规定,保证维修质量。 180.00 ****点击查看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惠子豪

联系方式:181****点击查看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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