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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通勤班车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 09时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教职工通勤车车辆要求
本项目原则上192天需要约16辆/天,155天需要1辆/天,所有车辆不分线路报单次往返平均价格(报价组成包括但不限于高速公路费、车辆折旧等),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提供服务的所有车辆须保证是为50座以上的空调客车,且车型统一(款式、颜色均相同)。原则上数量为16辆/天(如遇到特殊情况,中标方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调整服务车辆,节假日期间除外)。车辆配置为全封闭车窗、电子缓速器、ABS刹车、DVD视听系统、卫星导航系统等。车辆车况良好,行车安全,投标人承诺如中标本项目,在合同期内为乘车人员提供的车辆座位保险每个座位不低于100万元;如发现私自退保行为,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需提供上述保险相关承诺函)
通勤班车首站不得迟到(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只要发生首站迟到现象,成交供应商需支付采购单位乘坐此线路全部职工的出租车费用;
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照租赁方规定的线路、时间提供通勤服务,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如因交通施工或其他道路原因需要变更,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调整;
合同期间,如车辆发生损坏、丢失等不可预见的情况,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说明,并及时调派备用车辆为采购单位服务;
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所产生车辆及驾驶人员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发生交通意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并赔偿。赔偿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成交供应商应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座椅舒适。司机遵守道路规则,文明驾驶,服务态度良好,方便乘车人员坐车,保障乘车人员安全。驾驶员服务期间着装整洁,严禁在车厢内吸烟;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16台车辆全部为投标人自有车辆且未来用于班车运行,不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提供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发现有挂靠车辆参与运营,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16台车辆在合同期内须按采购方要求的样式在车身两侧喷涂或粘贴标识,其产生的设计费、制作费、施工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二.通勤车发车时间
日期 | 发车时间 | 始发站 | 终点站 |
工作日 | 6:35 | 鸭绿江街**路 | 南校区 |
6:35 | 怒江街宁**路 | 南校区 | |
6:38 | 黄河大街**路 | 南校区 | |
6:45 | 香江家居 | 南校区 | |
6:50 | 红椿路 | 南校区 | |
6:50 | 保利花园 | 南校区 | |
7:10 | ****点击查看花园 | 南校区 | |
7:19 | 奉天九里 | 南校区 | |
7:20 | 校本部 | 南校区 | |
7:30 | 奥体中心 | 南校区 | |
10:30 | 南校区 | 校本部 | |
13:30 | 校本部 (经停奥体) | 南校区 | |
16:30 | 南校区 | 校本部 | |
16:30 | 南校区 | 怒江街宁**路 | |
16:30 | 南校区 | 保利花园 | |
16:30 | 南校区 | 奥体中心 | |
16:30 | 南校区 | 鸭绿江街**路 | |
16:30 | 南校区 | 黄河大街**路 | |
16:30 | 南校区 | ****点击查看花园 | |
16:30 | 南校区 | 红椿路 | |
工作日 | 16:30 | 南校区 | 奉天九里 |
16:30 | 南校区 | 香江家居 | |
17:00 | 南校区 | 校本部 | |
18:30 | 南校区 | 校本部 | |
20:00 | 南校区 | 校本部 | |
周六、周日 | 7:20 | 校本部 | 南校区 |
17:00 | 南校区 | 校本部 | |
节假日 (包含寒暑假) | 8:00 | 校本部 | 南校区 |
15:50 | 南校区 | 校本部 |
★三.教职工通勤车路线要求
**市内行驶路线由采购人与中标方协商设计,原则要求时间最短兼顾可能增设的经停站点,城际之间的路线要求使用高速公路。
投标方报价包含预留经停站点所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的报价,即中标后如采购人要求增设经停站点,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四.含校内摆渡车和学生通勤车服务
(1)校内摆渡车
投标人在工作日期间需提供2辆11座以上25座以下中巴客车及2辆50座以上大巴,用于校内摆渡。摆****点击查看学校现运行时间为准,每天运行26-35趟次,每趟次运行约7公里。校内摆渡车运行期间教职工免费乘坐,学生票价每人次1元。投标人运行校内摆渡车自负盈亏,采购方不承担任何保底费用。
(2)学生通勤车
投标人需提供14辆50座以上空调客车,用于学生通勤车的日常使用。学生通勤车运行路线包括但不限****点击查看学校南校区和桃仙机场、**站、**北站、学校主校区、中街、世博园、棋**等**市辖区区间。投标人运行学生通勤车需充分满足学生出行需求,不可出现缺车或无故停运的情况。
学生通勤车只能承运采购方师生,运行期间教职工免费乘坐,学生票价每人次不高于13元。投标人运行学生通勤车自负盈亏,采购方不承担任何保底费用。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14辆学生通勤车车辆需全部为投标人自有车辆,且不可与教职工通勤车的16辆车和校内摆渡车的4辆车重复。(提供学生通勤车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信息化能力要求
(1)投标供应商需具有可供采购方手机终端实时查询车辆位置、并实时查看车内外监控视频的服务系统。可快速、准确地定位车辆,并流畅查看车内监控画面,确保采购方对车辆的实时动态及安全状况能够随时掌控。
(2)投标供应商需具有可供采购方日常工作使用的线上预订车辆功能的小程序。
(3)投标供应商需具有可供采购方学生通勤车运行服务使用的具备线上购票、改签及退款等功能的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