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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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分局车辆维修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18日 11:33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司利增,刘年福,赵琦 | ||
总成交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吕博延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点击查看4609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区翠华路33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5****点击查看823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经开区**路**五路FED创新中心B座31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点击查看4609 | ||
附件: | |||
附件1 | |||
附件2 | |||
附件3 |
合同包1****点击查看分局车辆维修采购项目):
****点击查看 | **市高新区发展大道21号院内北侧厂房 | 综合评分法 | 否 | 优惠率:15.00% | 91.08 |
合同包1****点击查看分局车辆维修采购项目):
服务类(****点击查看)
1-1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点击查看分局车辆维修采购项目 | ****点击查看分局车辆维修采购全部内容 | 1、具有车辆维修保养经验,拥有专业的维修车间,场地面积足以保证车辆正常维修 及停放。在维修车辆维修期间保证车辆安全,出现被盗、损坏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全额 赔偿。 2、售后服务:具有24小时免费市内车辆故障救援的条件。具备一定量常用汽配件的 库存。正常情况下,车辆小修、维护当天完成,大修不超过5天完成,整车大修不超过15 天完成。 3、供应商能提供应急服务需求,随时处理车辆突发故障。 4、供应商提供的零配件****点击查看制造厂直供、认可或授权生产的,辅助材 ****点击查看制造厂的要求。供应商对更换的配件及车辆各种检修明确质保时间,因配 件质量问题或维修技术问题引发车辆次生故障,须由供应商负责。 5、车辆发生大的故障,供应商须先上报维修方案及初步评估维修费用。 6、车辆配件报价、加工件报价等,须采购方确认。 7、应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段内完成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并交车。 8、应建立详细的车辆维修台账。 9、若成交后,无法满足采购人的需求,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0、供应商在维修生产中应遵守和执行下列国家和地方法规和标准,以保证维修质量 。 (1)国务院发布的《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的有关规定; (2)国家标准局发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以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 车允许噪声及测量方法和汽、柴油车排放标准及测量方法等技术标准; (3)交通部及省、市交通部门发布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技术条件); (4)机动车维修在国标、部标、地方标准没有涉及到的维修项目,应参照原车生产 厂家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维修技术资料进行维修,同时制订企业标准,报市汽车 维修主管部门或更高级主管部门确认和备案。 11、维修出厂的车辆,实行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期制度。整车修理的车辆的质量保 证期不少于100天(或行驶里程不少于2万公里);二级维护的车辆,质量保证期不少于3 0天(或行驶里程不少于5000公里)。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 正常使用,原维修厂家应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车辆返修率要控制 在3%以内。 12、须建立“自检、互检、专检”制度。对维修的车辆实行自进厂签订合同、派工作业 、过程检验、装配、整车检测到合格出厂等全过程质量负责制。 13、凡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相关人员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 项目,损害车属单位的利益。 14、由于修理或配件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车辆故障,由投标人进行保修或返修,所产生 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5、维修车辆所使用的零配件,必须是正厂零配件,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副厂合格零 配件的,应事先告知用户,并在维修单中注明。严格禁止使用假冒劣质零配件。在取得送 修单位同意并保证车辆正常安全行驶的情况下方可使用,但车辆的关键部位,如:发动机 、离合器、变速箱、转向系统、制动系统等禁止使用副厂零配件。 16.维修的车辆出厂,必须经专门的质检技术人员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测,并开具《 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列明详细清单)。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满足采购人要求,达到国家汽车维修标准。 | 1,800,000.00 |
司利增、刘年福、赵琦(采购人代表)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点击查看分局车辆维修采购项目 | 2.14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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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区翠华路333号
联系方式:185****点击查看8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经开区**路**五路FED创新中心B座312室
联系方式:029-****点击查看460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吕博延
电话:029-****点击查看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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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