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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点击查看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点击查看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选择以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实施资产转让,我方已了解并认可《****点击查看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网络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网络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点击查看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对竞买本次转让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
8、转让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点击查看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转让标的简况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车辆基本信息、年检、交强险、评估价、转让底价等情况如下:
标的编号 | 牌照号码 | 品牌型号 | 初始登 记日期 | 里程数(万公里) | 交易保证金(元) | 评估价(元) (含税) | 转让底价(元) (含税) | 自由竞价时间 |
N0122CL250156 | 皖PD0192 | 雪佛兰牌SGM7169TATB | 2013-9-16 | 26.5 | 1,000.00 | 8,000.00 | 8,000.00 | 2025年9月18日9:00至2025年9月24日9:00 |
N0122CL250157 | 皖PD0193 | 雪佛兰牌SGM7169TATB | 2013-9-16 | 22.4 | 1,000.00 | 8,000.00 | 8,000.00 | 2025年9月18日9:30至2025年9月24日9:30 |
N0122CL250158 | 皖PD0959 | 大众汽车牌SVW71810HJ | 2012-11-1 | 21.2 | 1,000.00 | 9,000.00 | 9,000.00 | 2025年9月18日10:00至2025年9月24日10:00 |
N0122CL250159 | 皖PK1275 | 江淮牌HFC6512A4HC8V | 2017-11-16 | / | 1,000.00 | 23,000.00 | 23,000.00 | 2025年9月18日10:30至2025年9月24日10:30 |
N0122CL250160 | 皖PKF006 | 尼桑牌ZN6453W1G3 | 2009-12-8 | 16.5 | 1,000.00 | 3,500.00 | 3,500.00 | 2025年9月18日11:00至2025年9月24日11:00 |
N0122CL250161 | 皖PKF022 | 别克牌SGM7165ATB | 2011-7-4 | 10.7 | 1,000.00 | 3,800.00 | 3,800.00 | 2025年9月18日11:30至2025年9月24日11:30 |
N0122CL250162 | 皖PKF026 | 别克牌SGM7165ATB | 2011-7-4 | 11.4 | 1,000.00 | 3,800.00 | 3,800.00 | 2025年9月18日14:30至2025年9月24日14:30 |
N0122CL250163 | 皖PKF129 | 别克牌SGM7165ATB | 2011-7-4 | 10.37 | 1,000.00 | 3,800.00 | 3,800.00 | 2025年9月18日15:00至2025年9月24日15:00 |
注:上述车辆相关数据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
2、特别提示
(1)本次转让标的具体情况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图片仅供参考,车辆的整体新旧、整车性能、磨损程度、发动机、电器设备、车身、底盘及组成车辆的任何单个部分或相关组合系统等均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本公告及资产评估报告中关于车辆的相关描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须赴标的现场对标的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标的移交时均以现状交付,请各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
(2)本次转让标的转让前存在的违章、违法记录(如有)由转让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罚款及扣分,与受让方无关。
(3)转让标的的牌照号码不在本次转让标的范围。
(4)根据**各地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不达相应尾气排放标准的车辆不可以办理异地提档手续或异地入户手续,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标的车辆尾气排放标准,了解当地车管部门有关政策。
(5)车辆存放地点:**市**区宣酒大道66号、****点击查看工业园6号厂房。
(6)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点击查看交易所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点击查看交易所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点击查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961791Q
住所:安****点击查看开发区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张增华
企业类型:****点击查看公司
四、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标的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取得了相应的批准。
五、转让标的的资产评估情况
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2、评估机构:**金桥房地产****点击查看公司。
3、评估基准日:2025年7月30日。
4、评估报告名称及编号:《资产评估咨询报告》(**金桥资评咨询字****点击查看)。
5、评估对象:****点击查看拟处置的8台公务车辆市场价值。
6、评估结果:详见“转让标的简况”。
7、评估备案机构:****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六、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转让底价:详见“转让标的简况”。
2、标的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要求:
(1)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
(2)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受让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受让方支付《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3)标的全部转让价款支****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账户。
3、与标的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点击查看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实地查勘了转让标的,对转让标的现状(包括品牌型号、质量、外观、内饰、配置、年检、保险、证照资料等)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均放弃对转让标的提出任何异议,对其存在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竞得转让标的后产生的任何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点击查看交易所无关。
(3)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本次转让标的具体情况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图片仅供参考,车辆的整体新旧、整车性能、磨损程度、发动机、电器设备、车身、底盘及组成车辆的任何单个部分或相关组合系统等均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本公告及资产评估报告中关于车辆的相关描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须赴标的现场对标的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标的移交时均以现状交付,请各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的情况已知悉,且无异议。
(4)意向受让方承诺:已自行查询车辆尾气排放标准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如因车辆尾气排放标准不达****点击查看管理部门不接收或不能办理过户上牌手续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点击查看交易所无关。
(5)意向受让方承诺:****点击查看管理部门了解并判断自身符合转让标的过户要求,因受让方原因导致转让标的无法过户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点击查看交易所无关。
(6)意向受让方承诺:对“转让标的的牌照号码不在本次转让标的范围”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
(7)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在****点击查看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转让标的相关数据及信息以现状为准,如本公告、评估报告列示数据及信息与现状存在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不要求退款和退车。自办理完毕移交手续之日起,车辆出现的任何问题,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车辆损失及其他责任和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8)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提车时,若油箱无油、电瓶无电、轮胎无气、不能启动等情况,需要拖移车辆、更换电瓶或维修的,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9)意向受让方承诺:如转让标的年检逾期或/及交强险过期,竞得标的后,受让方须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和咨询办理过户手续,并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10)意向受让方承诺:竞得标的后,受让方自行办理受让标的的投保、年检(年审)、过户事宜,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在办理受让标的投保、年检(年审)、过户时需转让方提供相关资料时,转让方应予以积极协助。
(11)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二手车交易发票的开具。
(12)意向受让方承诺:在转让过程中涉及相关税费,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13)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按不低于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受让本标的。
(14)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内容已全面了解,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标的交割
受让方在****点击查看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转让标的相关数据及信息以现状为准,如本公告、评估报告列示数据及信息与现状存在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不要求退款和退车。自办理完毕移交手续之日起,车辆出现的任何问题,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车辆损失及其他责任和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七、转让信息
(一)公告期
自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3日。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周期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10)个周期。
(三)报名时间
自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3日(如公告期**,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金额:详见“转让标的简况”。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报名截止日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足额交****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资金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点击查看交易所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如因意向受让方原因而非转让方、****点击查看交易所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转让****点击查看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转让****点击查看交易所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点击查看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该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a.意向受让方已提出有效受让申****点击查看交易所已发送受让申请受理通知)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所有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在规定的时间****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的网络动态报价系统中报有效报价而导致标的未成交的;
c.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未按本公****点击查看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d.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未按本公****点击查看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e.意向受让方存在《****点击查看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转让****点击查看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转让****点击查看交易所的违约金的其他情形。
(2****点击查看交易所按照下列情形,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退****点击查看银行账户:
a.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点击查看交易所未向意向受让方发送受让申请受理通知前,意向受让方书****点击查看交易所提出退出交易程序并放弃受让标的,且未发现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点击查看交易所在收到意向受让方书面明确表示放弃受让****点击查看交易所同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事先有约定的按约定路径,但收款方须仍为意向受让方,下同)、无息退还;
b.意向受让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点击查看交易所应当在该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c.意向受让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合格意向受让方”但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点击查看交易所应当在确认该意向受让方为非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3)意向受让方发生以上(1)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产权交易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对转让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不得报名参加竞买;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的,转让标的转让底价视为转让标的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公告交易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受让方违约而重新公告交易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受让方承担,由转让方追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的相关法律、经济责任。
(4)在受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点击查看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点击查看交易所于受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暂不予退还、不予退还、争议处置等等)应依照《****点击查看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地点
**市**区南瑞街道利民路612号碰头荟SOHO公寓楼24、25楼。
(六)报名手续
本项目****点击查看交易所现场查阅;本项目报名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本****点击查看交易所领取。
(七)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受让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点击查看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九)竞价规则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点击查看.com)的《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十)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加价
增价幅度(人民币):500.00元
自由竞价时间:详见“转让标的简况”
延时竞价周期:180秒。
(十一)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转让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交****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点击查看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八、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联 系 人:芮经理
联系电话:152****点击查看2263
联系地址:**市**区南瑞街道利民路612号碰头荟SOHO公寓楼24、25楼。
****点击查看8台公务车辆转让项目的相关公告信****点击查看交易所网站(www.****点击查看.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