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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大庙镇**村巡逻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县大庙镇**村巡逻车采购项目,资金来源村集体资金,根据《**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运行规范》、《**县农村集体资产**和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凤公管综(2024)1号文]、关于简化限额以下采购项目采购程序的通知进行采购。我村以发布公告形式向符合资质的供应商提供谈判文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名称:**县大庙镇**村巡逻车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万元
最高限价:16万元,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概况:采购国内知名品牌新能源(纯电动)皮卡车一辆,质量可靠,售后有保障。车型选4门5座皮卡车,续航里程不低于430KM,(另需增设巡逻警徽标识、警灯、喊话器等),基本配置包括空调、音响、电动窗、倒车雷达等,可在**当地入户并保证车辆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参数详见采购内容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质量要求:需要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合格要求。
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
付款方式:供货完成经验收合格开具发票后一次性付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销售车辆范围
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点击查看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4、****点击查看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发布公告形式:潜在供应商须在提交企业信息截止时间前以邮件正文中注明采购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地址,并将营业执照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点击查看@qq.com且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电话:188****点击查看9258周工)后视为提交信息成功。
2、确定参加谈判或磋商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向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供谈判文件。
提交企业信息截止时间:2025年6月5日17时00分
售价:0元
四、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6月10日11点00分(**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政府司法所(西楼)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谈判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不要求投标人提交谈判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大庙镇
联系方式:汪书记、138****点击查看9699
2.采购代理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中都大道**熙岸206号
联系方式:周工、188****点击查看9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