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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学前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省、州关于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相关指标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县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扩大优质普惠性学前教育**供给,切实增加公办学前教育学位,为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奠定坚实基础,****点击查看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优质**企业。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学前教育**办学企业征集
二、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园区。****点击查看幼儿园、****点击查看幼儿园、****点击查看幼儿园、****点击查看**幼儿园、****点击查看**幼儿园、****点击查看幼儿园、丘****点击查看幼儿园、****点击查看幼儿园、****点击查看幼儿园。
(二)**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公益普惠”的办学模式,****点击查看幼儿园性质,坚持国有资产性质、公办属性和对外办学主体不变。
(三)**期限。以6年为一个**周期。
(四)队伍组建。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点击查看幼儿园派驻1名在职在编教师担任园长,****点击查看幼儿园办学管理,企业按需足额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幼儿教师和保育员组建师资队伍,****点击查看幼儿园师资稳定。
(五)后勤保障。由企业聘请食堂操作、安全保卫、校车司机等后勤人员组成服务团队,为幼儿园办学提供后勤保障。
(六)财务管理:****点击查看政府指导价收费,产生的收入和支出严格按财经纪律执行。
三、应征条件
1.应征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应征企业应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不接受多主体联合应征。
四、应征材料
1.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交项目**方案(加盖公章)。
4.提交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
5.提交方式为: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641547@qq.com;纸质版递交至****点击查看302室基础教育股胡老师处,联系电话:0876-****点击查看685。
五、征集步骤
(一)报名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7月20日止),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提交相关材料到****点击查看。
(二)遴选阶段(2025年7月23日前)。由****点击查看组织专家团队对报名企业和方案进行评估,确定最终入选企业并进行公示(如只有一家企业报名,则只对该企业的相应资质进行审核,不再开展评比遴选)。
(三)运营阶段。入选的企业于2025年8月1****点击查看园区开展**办学。
六、特别说明
1.企业提交的方案版权归****点击查看所有。
2.本公告解释权归****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