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关于转让标的的违章记录和其他欠费情况,需要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同时,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其受让机动车事项是否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当地购车、过户、跨区转籍等相关政策规定,转让方不承担成交机动车不能转籍的责任。 2.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提交报名登记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本次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及所有风险。 3.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到资产存放现场进行现场踏勘,在报名截止日前不进行现场踏勘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权利,并视为接受转让标的实际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厂牌型号、车架号、发动机号、行驶里程、车辆类型、颜色及瑕疵等)。 4.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报名截止时间以**省产权****点击查看公司网站公告为准。 5.**市兴盛达二****点击查看公司作为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相应服务,对受让方的收费具体为**产权市场4.5%,****点击查看公司4.4%; 银行开户名:**市兴盛达二****点击查看公司 银行账号:75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0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生态园支行6.向受让方需要知悉。 6.因车辆年代久远,可能存在年检不合格、无法过户等相关情况,意向受让方需要知悉。 7.必须现场看样并签署勘察书,成交后必须限期在车籍地办理过户或迁出手续,只能过户至报名人;因避免个人名下过户名额不足,导致退车,****点击查看公司名义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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