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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集团车辆维保系统建设
原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点击查看集团车辆维保系统建设项目补疑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一、招标文件疑问答复内容
1.建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项允许投标人提供公交综合管理平台类建设项目业绩。原评分项调整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信息化(或智慧公交)平台建设项目业绩,且业绩内容包含下列任意一项:(1)机务系统;(2)含机务系统的综合管理系统;(3)公交综合管理平台。每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3分,满分9分。
答:详见本补疑“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2.建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软件著作权项接受投标人提供所投软件的合法著作权证明(如开发商授权书等)。原评分项调整为:投标人所投软件产品具有“公交机务管理类或车间维修类”软件著作权证书的(使用第三方生产厂商授权软件的应提供软著证书及生产厂商的授权证明),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4分。
答:详见本补疑“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二、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项现变更如下:“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信息化(或智慧公交)平台建设项目业绩,且业绩内容包含下列任意一项:
(1)机务系统;
(2)含机务系统的综合管理系统;
(3)公交综合管理平台。
每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3分,满分9分。
注:1.****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认可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此项评分。
2.投标人应提供下列业绩证明材料:
(1)合同;
(2)履约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合同甲方开具的证明等)。
3.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总金额)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点击查看委员会不予认可。
4.同一个业绩只计一次分,仅以最高分计取,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数量:3个。”。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软件著作权项现变更如下:“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软件产品具有“公交机务管理类或车间维修类”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4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同一类软件著作权证书仅限加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三、延期部分内容
1.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10时00分”,现延期到“2025年04月16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变更为:**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10号开标室。
3.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点击查看银行保函、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并且电子保函、纸质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路272号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点击查看7489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点击查看3183、****点击查看3831
2025年4月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