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53A01125001135C1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回采运输90万吨磷石膏服务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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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7-31

招标详情

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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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8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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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366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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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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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点击查看受云****点击查看公司的委托对****点击查看回采运输90万吨磷石膏服务项目(二次)组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潜在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充分发挥**箐100万吨/年干法改性装置装置产能,满足**箐生态修复项目改性磷石膏填充量需要,保障完成****点击查看2025年磷石膏综合利用任务,从****点击查看杨家箐磷石膏库,回采运输磷石膏至**箐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现场满足相关工作需求。

服务期限: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服务期12个月;或服务期内拉满90万吨磷石膏为止。

服务地点:****点击查看杨家箐磷石膏库至**箐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道路沿线运输。运距按57公里计。

2.2招标范围:****点击查看回采运输90万吨磷石膏服务项目招标范围和方案内的所有工作,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如下。

2.2.1投标人负责天**工杨家箐磷石膏库回采、装车、运输、卸车、磷石膏泼洒处理和因投标人原因损坏设施的维修赔偿工作等内容。

2.2.2运输起点为位于**市青龙街道****点击查看杨家箐磷石膏库,终点为位于**市八街街道**箐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现场指定区域,运距按57公里计。暂定运输量约90万吨,不承诺为最终运输量(以招标人最终委托运输数量为准)。

2.2.3投标人自行解决运输作业过程中的地方关系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工作;负责磷石膏泼洒处理、运输保障和因投标人原因损坏设施的维修赔偿工作。中标人相关运输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地方政府和安全环保等部门的规定与法规要求,并独立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发生安全、环保、城市管理等问题,影响本合同正常执****点击查看政府部门要求情况的,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及全部处罚。

2.2.4机械设备要求(不低于):置于天**工杨家箐磷石膏库回采装车机械1台,★运输车辆必须全部为新能源运输车(自卸货车),且不低于35台(其中自有车辆不低于15台),禁止使用牵引式新能源运输车。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运输车辆,仅限服务于本次运输项目,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从事招标人的其他项目运输业务。如经查询投标运输车辆与上述要求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回采运输能力须满足招标人运输计划和相关装置产能要求,服务期内投用的运输车数量在经招标人审核批准后,可根据运输计划进行动态调整。招标人开工通知发出后,投标人须保证7日内≥35台车一次性全部进场,进场的全部车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车辆信息一致,如相关情况与投标文件不符,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招标人不承担合同解除的相关责任和损失,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兑现。

2.2.5 合同期内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机具、车辆,须与实际投用机具、车辆相符。未经招标人许可,禁止从事本运输服务以外项目,中标人运输车辆的录入/增加/减少/变更,须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运输车辆调整。中标人如有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招标人不承担合同解除的相关责任和损失,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兑现,终止未付款项结算。

2.2.6 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足额缴纳本项目含税暂估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接受履约保函。逾期未缴纳的,立即取消中标人资格。

2.2.7 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在**市境内组织全部运输车辆到场完成实地核验手续,如逾期未完成实地核验、车辆信息与投标文件不符或提供的车辆不满足“招标公告第2.2.4条”要求,立即取消中标人资格,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经国家相应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2 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点击查看.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最终以开标后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为准)。

3.4机械设备最低要求:置于天**工杨家箐磷石膏库回采装车机械1台,★运输车辆必须全部为新能源运输车(自卸货车),且不低于35台(其中自有车辆不低于15台),禁止使用牵引式新能源运输车。需提供设备发票、运输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运输车辆租赁协议等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运输车辆的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并明确检验有效期;如为自有车辆需提供购车合同或购车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为租赁车辆的,还需提供投标人与车辆持有人的租赁协议复印件),并提供车辆保险的证明材料。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时至11:30时,13:30时至17:30时(**时间,下同),登录****点击查看网(网址:www.****点击查看.com),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后,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如网上无法操作的,也可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到****点击查看办公楼511办公室线下获取。

1、建议使用微软的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不要使用第三方浏览器;

2、如果遇到无法网上支付问题,请注意浏览器提示,****点击查看银行控件即可;

3、其它问题也可拨打技术咨询电话。

会员注册及审核问题咨询

会员注册及问题咨询电话:

0871-****点击查看6713 联系人:王力

系统操作及技术问题咨询电话:

0871-****点击查看8167 联系人:李**

地点:****点击查看办公楼515室;

4.2 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每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时间2025年8月21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为**市人民西路328号****点击查看综合楼二楼第三开标厅。

5.2 开标时间为**时间2025年8月21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为**市人民西路328号****点击查看综合楼二楼第三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点击查看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点击查看**办事处

联系人:余任远

电话:153****点击查看953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杨涵淞、王直洪

电话:156****点击查看3187、0871-****点击查看2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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