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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燃油车配件处置;
2、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3、服务地点:**县水湖镇;
二、处置情况
本次处置的燃油车配件,详情见附件1。
三、转让底价 2500元
四、价款支付
受让方应于《中标通知书》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与委托方签订合同,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一次性将合同总价支付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即向委托方指定账户(户名:****点击查看,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支行,账号:12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59912)一次性付清。经招标人确认符合清运条件后10日内完成清运。
五、投标人资格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投标人,不得确定为中标投标人;
(1****点击查看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点击查看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点击查看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六、转让条件
(1)标以现状现场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自行了解标的情况,凡参与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等,并认可转让资产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本次处置标以燃油车配件附件表1及实地踏勘为准,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款项,意向受让方须承担可能因此差异而产生的相关风险。
(3)转让标在拆解、装卸和运输等环节中,受让方需遵守安全文明生产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安全、交通、环保等法律法规,若出现事故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七、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审查合格的一次性报价(以报价单为准)方式进行,遵循有效最高价成交的交易原则。如产生壹家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则按意向受让方的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确定受让方。如产生贰家及贰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八、意向受让方须递交的审查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1)****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资质备案材料复印件;
(4)门面照片。
2.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报价单(见附件),报价单须加盖单位公章。
4.所有材料一式三份,密封并加盖公章。
九、报名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报送资料时间:自2025年7月18日-2025年7月23日上午11:30,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办公楼1楼107室)携带资料报名。
2、开标时间:2025年7月24日上午9点
3、开标地点:****点击查看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4、联系人:董爽 , 联系电话:176****点击查看3391。